行政机构

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工作职责

1)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

2)负责制定学院基建管理与维修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

3)负责校园基本建设、基础设施建设;

4)负责学院校园、房屋等基础设施的维修、维护,以及涉及房屋拆除、恢复、地面开挖、地下管网工程等的水电维修工作;

5)负责学院建设工程项目报批、设计、招标等工作,并组织实施;

6)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、安全、投资、工期等管理工作;

7)负责完成校区已建、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的施工、验收、结算、审核等管理工作,办理最终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,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决算、审计工作;

8)负责落实学院发展规划新征土地及建设工作;

9)完成收尾工程项目的施工、验收、备案及解决指挥部的各种遗留工作,负责收尾工程项目管理、监督、施工、质量、安全、造价审核、工程款支付审核等管理工作,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;

10)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收尾工程项目的工程决(结)算工作;

11)负责校区置换和新校区的筹建工作;

12)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